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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:

根据温建委(2016)161号文件精神,结合温州本地建筑起重设备市场,统使用市监管部门规定的租赁、安拆、维保和拆卸示范合同,配合维保记录牌和维保标签,按原来规定,各安装单位把维保后照片上传有关市监管部门监督,工地起重设备使用维保工作有了很大改观。从2018年5月开始,工地出现只填写租赁合同备案,缺少维保合同,造成起重设备使用过程,缺少维保责任单位,遇到检查,工地、租赁单位和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相互推诿,造成工地起重设备存在大量使用隐患,也造成一些安全事故。根据以上情况,建筑机械协会为扭转维保混乱局面,确保起重设备安全使用,特作出以下规定,望广大会员单位和施工单位参考执行。

一、  为明确维保责任单位,各工地必须填写维保示范合同。工地和

租赁单位协商确定,维保合同由谁家与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签订。如不签维保合同,起重设备连续三个月或使用期累计达五个月(维保贴条少于已施工工期)未维保的,工地和租赁单位根据具体情况,承担没有维保责任,工地停工整改、影响工地参加标化和评杯活动;租赁单位面临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和处罚,停工期间停收设备租费。

二、  设备按维保合同内容维保后,维保费用由合同签订方按维保合

同要求付给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。如租赁单位签维保合同,维保费用由租赁单位与工地按维保合同内容商定,租赁单位付给维保单位,维保费用专款专用,不能包含在租赁合同中。

三、  维保合同签约方,未按约定向维保单位支付起重设备维保费,

未经维保单位同意超过两个月,维保单位有权拒绝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保,因此引起的起重设备质量安全事故由签约方负责。

四、  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签订维保合同后,必须执行合同内容按

时,按合同要求对设备进行维保。不容许不维保,收款盖章。检查发现以上情况,上报市监管部门,罚款停工,由此带来责任(工地影响标化工地评比)及经济损失,均由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承担,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由市监管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。

五、  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派出维保人员,塔机和施工电梯要求两

人一组,维保后及时填写随机记录本,及时盖章(维保单位维保章),不容许盖空白章,维保牌上贴条,拍照上传。发现盖空白章,均属没有维保重罚,维保单位由市监管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。

六、  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没签起重设备维保合同,对设备未进行维保

工地停工、罚款、通报批评,影响工地参加标化和评杯活动),各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不容许中途给工地贴条欺骗监管部门,如发现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帮助工地作弊(随机记录本未维保盖章),维保单位由市监管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。

七、  起重设备退场维保由租赁单位维保,承担安全责任。工地使用

起重设备期,签订维保合同后,由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维保设备,承担安全责任。未签订维保合同,由工地承担安全责任。

八、  工地标化工地评比,建筑机械行业协会派专家参与评比,对工

地使用维保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和评比。

九、  建筑机械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市县区监管部门对工地在用起重设

备维保工作进行检查,查出问题向监管部门反映,并监督限期整改,达到安全使用标准。

十、  为了核对工地维保状态,各维保单位(安装单位)每月25日前

把维保工地起重设备通过手机微信传给协会(秘书长),每月底在协会网站公布。各维保单位不容许乱降价竞争维保,维保价格参照协会网站公布价格。如发现乱降价竞争维保现象,一定严查通报处理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温州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