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关于2016年全市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单位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
发布时间:2016-06-12
温建安监〔2016〕26号
各县(市、区、市级功能区)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,各有关单位:
为切实加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有效预防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建部第22号令)和《关于开展2016年市本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温建安监〔2016〕14号)文件要求,市安监站于5月17日至6月1日期间对全市32家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安监站的信息科、管理一科、安全科联合检查,温州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专家协助。此次共检查32家安拆单位,安拆特种作业人员832人,提出整改意见162条。从检查情况来看,大部分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单位对本次检查比较重视,积极配合,在智慧安监中备案的安拆人员基本能到位,劳动合同、社保基本都比较到位,但是个别企业对本次检查不够重视,安拆人员配备不足,安全管理台账未建立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
1、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,未建立安全支出费用相关明细台账。
2、部分企业管理人员未到位。
3、部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未到位。
4、起重设备安拆方案编制不明确,缺少针对性;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对安装安全常识掌握有所欠缺。
5、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。
6、部分安拆单位未给特种作业人员缴纳社保。
三、处理意见
1、企业已报告、自行停止承接新业务:乐清市宏泰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、无锡科通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。
2、根据住建部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责令以下10家单位限期整改3个月,限期整改期间暂停其在温州地区承接新业务:浙江凯达奔克起重设备有限公司、温州顺发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、温州兴万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、南通宇博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、温州万润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、申锡机械有限公司、浙江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杭州祥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、温州广业建设有限公司、温州盛邦建筑设备有限公司。
3、对以下2家单位约谈: 浙江宏基租赁有限公司、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。
四、下步工作要求
(一)加强抽查力度。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、拆卸前,应通知工程所在地安监站。各地安监站在接到通知后,根据实际情况,加强抽查力度和频次,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、拆卸进行实地检查,主要检查安拆人员的持证上岗、现场安拆管理人员到岗、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落实、执行情况。
(二)强化日常管理。各施工、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起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,建立专门的起重设备管理台账,尤其是加强现场起重设备的安装、维保、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,核对进场操作的安拆和维保人员持证上岗情况,并拍照留底。对未持证上岗的,要坚决予以制止,安拆单位不听劝阻的,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。
(三)加大处罚力度。安拆单位的检查,今后将作为建筑施工安全常态化管理内容之一,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例行检查。对于日常接到举报的,一经核实,发现安拆单位确实存在借用资质、人员无证上岗等情况的,一律予以通报批评,记不良行为,并暂停其承接新业务。情节严重的,提请省厅暂扣其安全许可证。
温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
2016年6月12日